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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都市更新? |
- 「都市更新條例」於民國87年11月11日公佈實施距今已有十餘年的時間,期間除了民國88年因921大地震引用此條例進行重建工作之外,直到近幾年業界才逐漸熟悉並加以運用,不過僅作為土地開發手段之一且以小規模開發為主。
依據都市更新第一條之內容,其立法目的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,復甦都市機能,改善居住環境,增進公共利益;因此,都市更新不僅僅只是狹義的舊 屋改建,而是為都市環境與機能達成全面性的改善,甚至更廣泛的帶動社會與經濟環境的改善,以期能達到「都市再生」之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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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更新的好處? |
- 生活更便利、居住環境更安全、更安心、更健康
- 更新後房價增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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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取容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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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爭取稅賦減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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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公開透明,各階段公開說明會,向地主說明計畫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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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審議嚴格把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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